2009年8月15日

抄風

有些時候,你不得不佩服黃偉文、林夕。

有些時候,你不得不佩服杜琪峰、邱禮濤。

我想講乜呢?我想講創意人在香港社會環境下的畸形人生。即是,製作時間要快、成本要低、創意又要好,即如,香港廣告人在畸型肧胎成長,一方面可以自吹自擂自己是創意尖子,黑框眼鏡早已戴得潮爆型爆,另一方面呢,他又可挾持天大名氣來抄襲他國廣告,魚目企圖混入珠。

我見過幾多創意人手持幾本 I-D、Wallpaper就闖入時尚潮流界,今天抄這,明天仿那,說他是世界仔時他又強調這是香港特色,轉過頭在網上、電台、雜誌繼續潮爆見解,再以高檔消費來引證自己的創意品味。

老實講,如何頂住商業壓力來發揮創意,文中開首提到的幾位人辦也是各有特色,互有高下,只是,假如你稍一失神,無啦啦借用了他人創意,再講甚麼商業壓力都只有徒然。在香港,隨街都見抄襲而來的廣告成品,但在同樣風景與氛圍之下,一樣另有香港廣告隊伍靜靜地贏得了康城最高榮譽。

所以,莫姓賴,創意人無分國籍種族,再賴市場、老闆、客戶、觀眾、媒體、社會、香港、中國、亞洲、世界都只是自暴其短,惹人話柄。


咁又係唔係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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